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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劳动节、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作者:szkb编辑: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3-28点击次数:

关于严明劳动节、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院内各单位:

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节日临近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纠正“四风”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严明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

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。党员干部要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带头廉洁过节。节日期间,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,严禁公车私用;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和实物;严禁公款旅游、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;严禁接受公款招待、坚决拒收礼品礼金;严禁酒后驾车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;严禁值班饮酒,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,遇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
二、严格落实责任

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,要针对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,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提醒,明确纪律“红线”,打好预防针。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,同时又要发挥表率作用,严于律己,以上率下。
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

纪检监察部门及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,坚决纠正。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审计监察处

2016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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